2018

国家铁路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本报告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概述

  2018年,国家铁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铁路行业监管履职工作实际,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解读回应,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制度机制建设。一是制定发布《国家铁路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信息发布重点工作。二是建立政务公开督办机制,督促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抓好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信息发布工作。三是制定发布《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办法》《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信息公开办法》《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建立相关履职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一是调整政府网站检索功能,实现信息搜索更加便捷,查询结果更加准确。

二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上载工作,统一上载格式,保证上载文件的完整性。三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平台自查工作的要求,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可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正。

(三)加强对垂直管理机构工作指导。组织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的学习,利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专栏发布履职监管信息,有效回应公众关切。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铁路法治建设培训学习内容;同时加强日常工作指导,促进行业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地区铁路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利用局政府网站和《铁道政言》政务微博,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发布各类信息5439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行政许可信息。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公布不再办理逐步淘汰产品制造和分类延长维修许可期限产品清单。二是制定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实施细则》《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铁路机车无线电台执照核发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及时更新《铁路运输企业许可名录》《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企业名录》《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名录》《铁路无线电台站设置和频率使用审核许可名录》等信息。全年共发布许可决定书552件。四是抓好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准入许可的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内地与香港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18年共发布资格考试公告及驾驶证延续换证申请公告3次,考试成绩公示信息92批。同时发布《国家铁路局拟保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二)日常监管执法信息。一是组织召开2018年春运监管工作动员部署会议、铁路工程监管工作会议、地方铁路监管工作交流座谈会,及时发布信息。二是发布《铁路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按季度分批次发布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情况及监督抽查铁路产品质量情况的通报,并及时发布了投诉举报问题调查处理信息。三是指导各地区铁路监管局通过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专栏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并及时发布高铁沿线安全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4·12”京广下行线塌方事故、《2017年铁路安全情况公告》等信息。四是组织开展铁路运输高峰期、恶劣气象条件和重要国事活动期间等关键时期的监督检查,并发布监督检查信息。五是按月发布局机关各部门、各地区铁路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添乘情况。同时,抓好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的监管信息发布。

(三)铁路重大建设项目监管信息。一是发布2018年铁路工程监管工作要点,以及开展铁路建设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材料构件设备产品质量进场验收、加强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通知,推进铁路工程监管工作的信息公开。二是公开《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监管信息。

(四)法规及标准规范信息。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就《铁路公益性运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5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公开《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5件涉及铁路行业履职监管的部门规章,并制定发布文件清理、监管执法等规范性文件216件。三是发布16批铁道行业技术标准公告,包括130项铁道行业标准和12项铁道行业标准修改单以及《铁道客车转向架通用技术条件》等41项铁道行业技术标准英文译本的公告。发布《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等8批26项铁道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公告;发布《重载铁路设计规范》等3批12项工程建设标准英文译本;发布调整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增值税税率的公告;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预估算编制办法》等3批15项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公告。四是开展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全文公开工作。建立信息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标准文本免费在线查阅。

 (五)政策法规解读信息。一是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就发布“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系列验收标准”答记者问,解读中国铁路标准。二是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答记者问。三是针对《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铁路运输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铁路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开展解读工作,发布解读文章。

(六)铁路科技管理信息。一是组织召开2018年铁路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及时发布会议相关信息,展示2018年度铁路科技创新重大成果。二是宣传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通过政府网站征集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参评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项目、2018年度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公示拟推荐项目和入库成果,公布获奖项目和入库成果等信息。

(七)行业统计信息。一是修订发布《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铁路行业统计调查制度》《铁路行业统计规则》。二是举办铁路行业统计培训班,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铁路行业统计调查制度》等纳入培训学习内容,提升行业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能力。三是发布2017年铁道统计公报及2018年月度全国铁路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等信息。

(八)其他履职信息。一是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国家铁路局2018年部门预算》《国家铁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等信息。二是人事管理信息。及时发布2018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和2017、2018年度公务员招录有关信息。加强领导干部任免信息公开工作,按期发布人事任免动态信息。三是扶贫信息。组织召开贵州榕江旅游宣传招商推介会,通过局政府网站发布新闻信息,公开国家铁路局对贵州省榕江县实施定点扶贫有关工作情况的信息。四是发布2018年国家铁路局完成全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五是发布政府间铁路交流合作信息。六是对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及时通过政务微博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同时,加强与网民的互动回应,全年通过《局长信箱》《投诉举报》等渠道共收到网民投诉、建议及咨询类信息8031件,均及时处理,对具有普遍性的意见建议及回复结果在网上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39件。法定期限内办理并答复128件;申请人撤销申请87件;与政府信息公开无关未受理的24件。从申请公开方式看,使用在线申请系统申请196件,占82%;邮寄信函申请43件,占18%。

  从申请公开信息内容看,共涉及293项内容,其中涉及铁路规划建设的71项,占24.23%;涉及铁路运输的57项,占19.45%;涉及安全监管及行政处罚的37项,占12.63%;涉及行政许可及标准规范的15项,占5.12%;涉及财政预决算、政务公开、行业统计、人员招聘等行政事务信息100项,占34.13%;其他信息13项,占4.44%。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国家铁路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申请6件,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原行政行为1件,不予受理1件,维持原行政行为4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诉讼4件,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准许原告撤回起诉1件,正在审理过程中1件。

六、地区铁路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国家铁路局所属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铁路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信息发布内容建设。根据监管履职重点信息发布工作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全年共发布履职信息364件。

(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一是通过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等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实施细则等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工作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派员参加国家铁路局法治建设培训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三)依法办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地区铁路监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来件。地区铁路监管局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8年,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国家铁路局政务公开水平在满足社会公众对铁路行业监管信息的需求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督办的实效性和主动公开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充实。2019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提高。一是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工作,及时查缺补漏,增强各部门各单位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系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打牢履职工作基础,提升履职工作能力。三是充实信息发布内容,重点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及反馈信息发布,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发布铁路行业监管履职政策性信息。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www.capamania.net)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铁路局联系(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0891;联系电话:010—5189758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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